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环境卫生制度
一、 实验室要保持清洁和整齐,展现清新的风貌和形象。
二、 保持好环境卫生,卫生责任落实到人,每周一次彻底检查。
三、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以及附属设施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并保持无污渍、无灰尘。
四、 实验台面不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实验室内及楼道、走廊内不随意堆放杂物或个人用品。
五、 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试验材料都要在包装上贴上标签(注明材料名称),置放在指定地点。
六、 每次完成实验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对实验中所用的设备和材料等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放置和清理;及时清理废旧物品。
七、 对含有挥发性、放射性和生物危害性的物质,应严格遵循其安全使用方法;设置收集设施有效管理有害的废弃物。
八、 禁止往水槽内倒入容易堵塞的杂物和机油、润滑油等各类有机溶剂。水槽内禁止堆放容易飘浮的物品,保证下水道畅通。
九、 表彰卫生先进者,批评卫生落后者;全实验室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维护实验室卫生。
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