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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17/09/25 15:19:37人浏览

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   实验室主任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深圳市科技局关于《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实验室工作。

 

第二条  全面落实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及各项管理工作,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进行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  做好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凝聚力,努力吸引和培养人才,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梯队完备、有良好科研传统和作风的高科技攻关队伍。

 

第四条  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组织制定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和中长期建设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协同实验室学术带头人,组织、协调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积极争取并承担国家、省部委重大项目,国际、国内合作项目及横向合作项目。

 

第六条  搞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努力提高开放度,拓宽国内外交流合作渠道。

 

第七条  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调动并发挥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第二章   实验室在编人员职责

 

第八条  实验室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的在编研究人员,应积极主动争取承担国家及省部委的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包括民用)课题,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争取多出和快出高水平成果。

 

第九条  为培养高水平人才,搞好队伍建设,实验室在编研究人员应承担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条  实验室主要从事实验室的日常事务和开放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在编人员,应努力作好实验室对外交流、开放接待、科技档案、设备档案和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实验室全体人员都应关心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发扬主人翁精神,互相配合,努力完成并尽力作好实验室的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  全体人员要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所有设施,作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以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和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  全体人员要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信任、相互谅解,共同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要热诚欢迎客座人员来实验室讲学、开展科研工作和接受培训。

 

第三章   实验室客座人员须知

 

第十四条  校内外科技工作者来本实验室客座研究,应事先查阅《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简介》、《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和《对外开放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客座人员申请获准后,应按计划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实验室通报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课题完成后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在本实验室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发表学术论文,在署名中须写上本实验室的名字,成果共享。

 

第十六条  客座研究人员是实验室研究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上与本实验室人员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应积极争取承担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家、省部级各类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充分利用本实验室装备和人员的优势,开展研究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科研任务。

 

第十七条  凡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客座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安排,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所有设施,协助作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并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意见。

 

 

 

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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